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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永律师简介李常永:四川大学哲学学士、法学硕士;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;高校教学工作经历;天津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;天津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讲师,主讲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工作》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常永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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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1201201210709214
执业律所: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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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人事天莫若啬:向农民学习刑辩智慧
作者简介:李常永,法学硕士,专业刑事辩护律师
周末难得。清晨泡饮一杯咖啡,顺手抽出书架上的《道德经》,一则箴言跃然纸上:“治人事天,莫若啬”。反复品读,方咀嚼出个中滋味。心领神会之际,颇有喝了一杯“心灵鸡汤”的感受。一个“啬”字,凝聚了中国数千年农耕文化的精髓。欲为刑事辩护,也可从“啬”字中求取真经。
何谓“啬”?
《道德经》言简而意丰。关于老子的此中真意,历来众说纷纭。后来,天才少年哲学家王弼作出了解释:所谓“啬”,就是指“农夫”。这一解释被思想界所推崇,认为是得了老君的真传。
那么,为何说“治人事天”的道理全在一个“啬”字上?“农夫”真有那么伟大?笔者有幸生长在农村。小时候,上树掏鸟窝、下河摸鱼虾的事儿没少干。也经常跟随父亲下地种田。结合切身的体会,深觉王弼的解释切中肯綮,意蕴深远。农夫务农的经验,也是事业取得成功的普遍经验,实在值得大面积推广。
依笔者浅见,农夫务农的特点,可以概括为“纯”、“专”、“深”、“静”、“爱”几个字。
纯
“纯”这一特点,王弼解释得很到位:“农人之治田,务去其殊类,归于齐一也”。意思是说,农民耕田除草,务必把各种杂草从田中除净,只留下禾苗。这一点看似简单,实则知易行难。记得父辈们常讲,“上山下乡”的年代,大学生们到了农村,经常会干一些傻事。比如,把初春的小麦当成韭菜,想要割回家包饺子;比如,把不成熟的核桃当成梨子,咬一口才知道酸涩无比;比如,把杂草当成禾苗,却把真正的禾苗拔掉……凡此种种,徒增笑料而已。
除掉杂草,只留下禾苗,达到“纯一”之境界,它需要您具备一双辨别良莠的慧眼。田间的“杂草”易去,心中的“杂草”难除。哲学大师王阳明说:“破山中贼易,破心中贼难”(《王阳明全集·与杨仕德薛尚谦书》)。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,唯一的“禾苗”就是法律和证据,在办理案件遇到问题时,到法律条文中寻找答案,到证据卷宗中寻找答案。张燕生律师说,做“纯律师”很快乐,可以把百分之百的精力放到研究法律、研究证据上,这是辩护律师成功的捷径。笔者深以为然。
在现实中,有许多律师,仍然是将承诺关系、承诺结果作为收案、收费的常规手段;在与当事人、委托人沟通过程中,将撒谎、浮夸作为办案的“经验”。笔者以为,上述言行都是应当着力去除的“杂草”。多一些业务精纯、品性敦厚的律师,对于提升刑事辩护律师在中国的社会认可度而言,无疑是非常重要的。
专
在农村,常见的是地界纠纷;但是,在地界划分清楚的前提下,每家每户只管种好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绝不觊觎别家的土地,更不会觊觎别家土地上生长的粮食。在典型的中国农村,绝少有因粮食权属发生的冲突,邻里之间互通有无是很常见的事。
要想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精深的造诣,必须长期坚持、持续用功,方能有所成效。刑事案件收费较低,经济效益明显低于民商事案件。对于有志于刑事辩护的律师而言,民商事案件实在是一个充满诱惑的“小苹果儿”。然而,如果业不能专,则难以取得大的成就。能否专注于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不觊觎别的领域,潜心研究刑事业务,这需要律师在“舍”与“得”之间做出权衡。大舍大得,小舍小得,不舍不得。我们有理由相信:随着中国法治环境的“多云转晴”,刑辩这块“一亩三分地”还是能够结出丰硕成果的。
深
小时候干活,经常挨揍。最常见的原因是除草时不能连根拔除,只揪掉茎和叶,根子留在了土里;不消一个星期,杂草就会疯长出来,而且长得比以前还健壮。
“深耕细作”是种田的精髓。犁地时,要求深入土壤;除草时,要求连根拔除;浇田时,要求静水流深。“深”,是农民务农的态度,任何的机巧和表面功夫都不可取,因为骗不了老天爷,一切的因果都会在秋收时显露无疑。大巧若拙,实实在在用功,就是最好的技巧。
做刑事辩护也是如此。不深入案卷,不钻研法条,则案件难以有好的结果;长此以往,很难积累出骄人的业绩。在现实中,有的律师开庭前不阅卷,或者只是随手翻一翻,而不做深入的研究;有的律师开庭前不准备书面辩词,只在开庭时手写一页提交法庭;有的律师不研究辩护方案,每个案子都是“认罪态度好,初犯偶犯”;有的律师辩护策略出现重大失误,导致当事人轻罪重判……种种现象,令人遗憾。对每一个案子都深耕细作,力求办成精品,应该成为一种习惯。
静
每个农民都懂得这样的道理:种田不可拔苗助长;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每个农民都拥有这样的心态:功到自然成;该做的事情做了,就会有好的结果。
老子说,静胜躁。诸葛亮说,非宁静无以致远。心灵的沉静淡然,对于成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。做刑事律师,最忌急功近利。夸大宣传、虚高收费,或者在办案中过分使用舆论媒体,也许在短时间内能够取得效果,但是,其中蕴含的风险也很大。《周易》讲:“君子以厚德载物”;《国语》讲:“唯厚德者能受多福,无福而服者众,必自伤也”。意思是说,有深厚的“德”(才能),方能承载“物”(财富、名望);名实不符、德不配位,无异于主动把自己置于“雷区”。对于刑事律师而言,有的错不能犯,一旦犯错,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生涯的终结。
心境需要修炼。
爱
“啬”的另一种解释,是节俭、爱惜之意。农民对田地、对粮食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。小时候,我常常跟随父亲去收获完的田里捡拾红豆、花生、谷穗儿,也许捡到的并不多,但是内心会非常满足。农民看待粮食,就像看待自己的孩子。
热爱是原动力。假如没有对刑事辩护发自内心的热爱,恐怕很难将其作为一辈子的事业,就有可能半途而废,不能善始善终。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,叫:“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”。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种种困难挫折时,不妨想一想:我们当初为什么选择刑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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